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单位名称: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21〕41号)批复,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市政保障科、后勤服务科、天安门城楼开放科、信息技术保障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督查科、预约服务科、核验管理科。
负责天安门城楼开放服务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外事迎宾服务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各项活动的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市政公用设施检查维护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专用国旗、委属可移动文物、物资等实物保管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天安门广场预约参观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06人,实有人数9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397.98万元,比上年减少2725.73万元,下降29.8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75.63万元,比上年减少2536.90万元,下降29.80%。
1.财政拨款收入5925.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5.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5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78.60万元,比上年减少2351.05万元,下降27.89%,其中:基本支出3390.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78%;项目支出2688.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74.04万元,比上年减少2725.73万元,下降30.63%。主要原因: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及国旗护卫队移动卫生间服务、存包服务及运行、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等项目列入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8.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3.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30%;教育支出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7%;卫生健康支出24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443.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2.67万元,下降3.42%。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443.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2.67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日常保障项目、电子政务网络日常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结余。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7.5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3.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41.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41.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0.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40.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90.5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0万元减少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减少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6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3.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7.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台,共计120.5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200.79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与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