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990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京政办发〔1990〕6号)(简称“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本级内设处室10个,另设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9)负责天安门广场预约参观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060.63万元,比上年增加6,174.06万元,增长51.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736.19万元,比上年增加6,307.38万元,增长55.19%。
1.财政拨款收入1773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3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553.23万元,比上年增加3,673.47万元,增长33.76%,其中:基本支出3,790.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05%;项目支出10,762.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04.59万元,比上年增加6,447.61万元,增长56.28%。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96.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75%;教育支出49.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96.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4%;卫生健康支出211.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1,896.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05.73万元,增长29.44%。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1,896.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05.73万元,增长29.44%。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49.6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0.7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决算49.6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优化培训方式方法,压减培训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996.5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10.61万元,增长417.34%。其中:
“文物”(款)2024年度决算1,996.5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10.61万元,增长417.34%。主要原因:落实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要求,2024年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98.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76万元,下降2.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398.9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76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支出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211.1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1.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决算211.1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机关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90.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9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万元减少18.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9.0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9万元减少9.9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因公出国(境)人员比年初计划人数减少;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赴德国参加“国际化服务环境能力提升培训”和“城市环境秩序治理与执法质效提升专题境外培训”等任务,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9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7.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9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819.45万元,比上年减少56.89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1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49.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6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本级)共有车辆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961.8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部门下属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本部门下属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下属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本部门安排文物保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本部门安排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和古迹保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本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本部门下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