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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5-02-21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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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03号令)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门地区的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9)负责天安门广场预约参观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等有关事项的函》(京编办行〔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为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分别为: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下辖应急协调处、宣传信息处、综合治理处;办公室、天安门城楼管理处、天安门广场管理处、旅游服务处、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下设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本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单位,以下简称“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8人,实有人数76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8人,实有人数103人;事业编制120人,实有人数94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45人,均为退休人员。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4743.1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22098.33万元增加2644.85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部分公共服务保障项目经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021.9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21.9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5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671.2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67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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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24743.1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2098.33万元2644.85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部分公共服务保障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269.7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5.55%,比2024年11477.87万元减少208.13万元,降低1.8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473.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55%,比2024年10620.46万元增加2852.98万元,增长26.8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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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本级、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等2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3.0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19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1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2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34万元,其他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23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0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76.0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851.4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本级、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6.5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827.1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共有车辆16台,共计358.8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75台(套)、共计36732.34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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