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预算决算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日期:2023-09-14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打印 收藏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是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隶属于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天管发〔2004〕108号),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督察科、装财科、指挥中心)、5个执法队(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执法四队、执法五队)。

根据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天管发〔2004〕108号),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主要职责有:(1)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天安门地区的城市管理秩序。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的有关活动,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机动车公用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处罚权。(3)行使公用事业管理、市政管理、工商管理方面对无照经营、环境保护方面、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交通管理、旅游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部分处罚权。(4)行使城市规划方面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权。(5)做好在升降国旗和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预案,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主要人员通道、公共聚集部位等易造成人员拥挤或者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和部位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针对人员密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配合公安、武警做好引导疏散工作。(6)组织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健全安全管理、门前三包等工作协议,承担在职责范围内的综合管理责任。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8人,实有人数9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560.83万元,比上年减少6.40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50.43万元,比上年增加491.2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需求调整,追加相关工作任务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0.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88.97万元,比上年增加137.66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需求调整,追加相关工作任务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933.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66%;项目支出1555.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60.83万元,比上年减少6.40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卫生健康支出283.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7%;城乡社区支出519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5.1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6.65万元,下降30.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5.1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6.65万元,下降30.54%。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退休人员组织活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83.7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6.78万元,下降14.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283.7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6.78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本年度职工医保基数调整上浮较小,缩减了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190.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11.80万元,增长2.2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5190.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11.80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资调整追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33.4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8.87万元,比上年增加3.42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我单位由劳动人民文化馆搬迁至观礼台暂时办公期间无法安装宽带网络和固定电话,在此期间办理了停机业务,2022年度宽带网络和固定电话正常缴费,邮电费支出2022年度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47.1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00 京ICP备10032887号-2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