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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2-21    来源:天安门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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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区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认真答复群众咨询,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积极推进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
 
  委领导定期部署、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研究会,具体负责同志每月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公开效果较好
 
  通过公开相关管理法规类、机构职能类信息,为群众、游客在天安门地区的活动提供了方便。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12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共主动上报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6条,占总体比例的89.66%;机构职能类 3条,占总体比例的10.34%。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天安门地区是首都政治、文化核心区,也是旅游胜地,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其中天安门地区旅游景点开放、广场升降旗时间和天安门广场节日活动安排等情况,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我委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我委互联网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二是通过首都之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安排值班人员解答电话咨询;四是利用报纸、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三)咨询情况
 
  2012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384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113人次,占总数的58.6%;电话咨询5732人次,占总数的41.4%;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2年,我委未受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2013年,我委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将重点做好以下4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我委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委的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四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201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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