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1、单位性质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的函》(京编办行〔2003〕112号),于2003年12月成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是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隶属于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2、主要职责
根据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天管发〔2004〕108号),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主要职责有:(1)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天安门地区的城市管理秩序。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的有关活动,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机动车公用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处罚权。(3)行使公用事业管理、市政管理、工商管理方面对无照经营、环境保护方面、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交通管理、旅游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部分处罚权。(4)行使城市规划方面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权。(5)做好在升降国旗和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预案,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主要人员通道、公共聚集部位等易造成人员拥挤或者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和部位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针对人员密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配合公安、武警做好引导疏散工作。(6)组织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健全安全管理、门前三包等工作协议,承担在职责范围内的综合管理责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天管发〔2004〕108号),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督察科、装财科、指挥中心)、5 个执法队(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执法四队、执法五队)。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编制108人,实有人数9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0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390.7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543.10万元减少152.36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390.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0.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5390.7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543.10万元减少152.36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874.5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1.87%,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952.33万元减少77.83万元,下降1.9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516.2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590.77万元减少74.53万元,下降4.69%。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5.3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50.5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9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16.24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