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我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学习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健全决策程序,强化权力制约,提升法律素养,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我委各项工作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以上率下,有效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扎实推进民主决策。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旅游导视标识系统建设和“天安门最美人物”评选等涉及游客切身利益和驻区单位权责、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或工作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专题会、座谈会研究部署难点工作,深入开展一线调研,认真听取地区广大游客、驻区单位干部职工、群防群治力量和经营业主等群体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尊重民意,有效采纳民意,切实提升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积极推动专家论证。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家意见,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专家论证会,对文物修缮、景观提升等地区重大工程,对信息化建设、城楼环境布置和大客流疏导等专业性强的重要工作,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开展论证研究,审慎评估设计方案,对关系群众利益或敏感重要事项扎实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操性,着力提升决策质量。三是着力完善决策机制。依照《党组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持续健全优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工作、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决策程序和机制。坚持贯彻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制度要求,强化决策论证,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强基固本,推动权力制约制度化专业化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巩固委内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台账和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形成对法律顾问的考核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商业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2018年以来,对52份合同协议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查,提供现场咨询服务11次。二是积极推进组织建设。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作为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尺和指南。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主任办公会专项研究通过《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各类合同亲自把关和审批,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文艺宣传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委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发挥法制机构作用,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我委及时按要求全面详实地撰写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完成上报和公布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委坚持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对游客和市民反映的有关问题,积极主动向法律顾问征求专业法律意见,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会同相关部门直接与法律顾问座谈研究,始终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认识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上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等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主要负责同志专门批示,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办公室专题研究,将法治工作调研列入全委年度调研课题,形成专门调研报告——《关于提升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几点思考》,指明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健全完善法治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重点突出,重要领域制度覆盖全面化全程化
一是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项研究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强化廉政考核,规范权力运行。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研究落实市纪委驻市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蹲点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着眼于防范廉政风险,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优化财务人事制度建设。根据行政机关财务工作发展变化和巡视、审计等专项工作需要,修订完善了《预算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财务收支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预算、采购、收支、经济合同等专项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干部职工请销假、离京外出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了干部职工出国境和出京管理,以制度化规范化为保障推进干部管理水平从严从细从实。三是强化以公开促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办法》,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编制并公布了《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强化清单管理,落实动态更新,健全完善机构信息、预决算、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内容。通过门户网站、首都之窗等平台,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优化官网咨询建议栏,主动加强与网民沟通交流,热心回应群众咨询诉求。2018年,门户网站转发国务院政务信息64次,转发国内主流媒体新闻655条;主动公布地区及我委相关政务信息41次,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与网友进行互动117次。
(四)立足实际,推动法治培训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优化“会前学法”培训机制。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立足工作需要,结合个人思考,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前安排相关干部讲授网络信息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基层党组织经费使用规定、政府督查相关规定等学法内容5次,有效坚持“领导干部上讲台”有益举措,有力提升了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深入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创新法治培训方式。面对地区工作紧张,难以长时间集中外出学习的现实困难,我们采取“人员集中、时间分散”的方式,坚持“参训范围扩大、培训质量不降”的原则,统一制定方案、精心设计课程,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以处级干部为重点,以全委干部职工为对象,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坚持每周开展一到两次专题法律培训,举办以宪法修正案、监察法、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应对、绩效创新为主要内容的为期24学时的依法行政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能力。三是丰富干部学法普法形式。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学习平台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中央及市委出台的各项最新党内法规;开展消防安全、文物保护、保密安全等专题法治讲座10余次,设立职工文化长廊,张贴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以及“六大纪律”等专题法治宣传海报;联合地区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我们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文艺大赛,荣获总决赛二等奖。我委起草了《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经委法制机构和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名义印发。
2018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由我委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台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工作机制、制度落实、法治宣传方面还有待加强。2019年,我委将持之以恒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立足地区实际,全面查找不足,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为地区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委《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委内规章制度立改废的法定程序,有效推进委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不断强化法律顾问机构的重要作用,有力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我委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着力推动工作落实。紧密围绕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结合地区实际,督促各相关业务部门,全面了解和有效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充分认识新时代对各项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辩证看待既有工作经验,全面排查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中的制度风险和运行隐患,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党风廉政风险管控、重大活动组织保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围绕全委年度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全年学法计划,完善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以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有效开展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坚持完善“会前学法”制度,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