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

日期:2019-09-17    来源:天安门管委会

字号: 打印 收藏

单位类别: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职责:

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2.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3.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4.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6.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7.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8.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9.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10.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

11.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

12.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13.市政府决定由城管机关集中行使的其它处罚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劳动文化宫内

网    址:tamgw.beijing.gov.cn

办公电话:010-65257650

传    真:010-65257650

电子邮箱:tam_chengguan@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邮政编码:100006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00 京ICP备10032887号-2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