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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2-03-02    来源:天安门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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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

1、单位性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21〕41号批复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整合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组建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负责天安门城楼开放服务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外事迎宾服务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各项活动的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市政公用设施检查维护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专用国旗、委属可移动文物、物资实物保管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天安门广场预约参观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1正4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法定代表人:安步凯。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市政保障科、后勤服务科、天安门城楼开放科、信息技术保障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督查科、预约服务科、核验管理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6人,实有人数97人;退休人员66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8479.72万元,比2021年7041.39万元增加1438.33万元,增长20.4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12.98万元,比2021年6991.39万元增加10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0万元,2021年收入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16.74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416.74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度追加的项目经费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8479.72万元,比2021年7041.39万元增加1438.33万元,增长20.43%。

基本支出预算3439.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56%,比2021年3320.84万元增加118.95万元,增长3.58%,增长原因主要是落实人员工资政策等。

项目支出预算5039.93万元,比2021年3720.56万元增加1319.37万元,增长35.46%,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电子政务网络日常运行维护项目

三、主要支出情况

预算项目支出方向主要开展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临时卫生间设置和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天安门地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突出库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物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做好地区存包服务工作,做好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开支单位为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9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2021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98万元减少98万元,减少原因2022年无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5万元,其他支出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管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80.5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单位不在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之内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623.19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台,共计120.5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共计117.17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天安门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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