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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5    来源:天安门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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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地区实际,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解读回应,强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关于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全覆盖、事项无遗漏”原则,逐项梳理《北京市2020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所列任务,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逐条明确公开内容、渠道和时限,全面推进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拓展、内容更加丰富。全年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意向、中介服务采购等新增事项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地区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开放接待流线设置、客流疏导、便民服务和环境卫生秩序等群众关切的相关信息119条,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49条,同比分别增加153%、308%。制定年度政策解读和调查问卷发布计划表,及时转载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及解读。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突出重要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客流疏导、环境布置、旅游服务等工作。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37条,同比增长23.6%。

(二)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研究对不属于我委职责的政府信息,提前与主责单位进行协商确认后,向申请人做好告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按程序办结;没有上年转接申请。

(三)关于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情况

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天安门广场周边护栏维修、重大节日客流疏导等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深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决策中充分论证,决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晰各部门职责,做到“办文部门逐文标注、保密部门逐件审查、政务公开监督指导”,确保依法列明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建立健全市民服务热线、对外联系电话和委门户网站“在线咨询”“领导信箱”为主体的立体化政务咨询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共受理电话咨询2293次,委门户网站答复网民留言和“领导信箱”44次,发布“满意度调查”等问卷8份,严格落实政务咨询服务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全市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按时完成网站改版上线;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对外联系电话;在规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增设“执法信息”类目;完成门户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咨询渠道建设,动态完善咨询答复口径规范标准,进一步优化常见问题答复程序,压缩答复时限,提升互动体验。选择业绩突出的专业团队,强化网站运行维护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6次召开主任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办公室牵头抓总,业务处室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落实工作督查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事项和责任主体;制定政务公开效能考核细则,并纳入全委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依法行政专项培训重点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3

507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40

744

行政强制

0

+2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6

54.06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大。持续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着力推动依申请公开事项向主动公开事项转化,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建立健全中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优化采购项目公开机制;采取“定期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素质

(三)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还需加强健全完善咨询答复事项定期分析机制,丰富政民互动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增强回应社会关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地区管理服务工作,无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确认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23号)规定,无制定规范性文件权限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为我委下属单位,依法履行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网址为http://tamg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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