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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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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990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京政办发〔1990〕6号)(简称天安门地区管委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本级内设处室10个,另设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天安门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安全工作有关职责和机构的函》(京编办行〔2017〕199号),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76人,实有人数7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12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826.61万元,增长75.7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169.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890.68万元,增长8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69.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856.18万元,比上年增加8637.81万元,增长65.35%,其中:基本支出3399.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55%;项目支出1845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06.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0.65万元,增长77.07%。主要原因:2021年我委承担重大活动保障任务,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3.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05%;教育支出12.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5.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卫生健康支出188.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753.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9.95万元,下降15.4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8753.9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9.95万元,下降15.45%。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28万元,下降36.42%。其中:

“培训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2.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28万元,下降36.4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精简培训日程,变更培训方式,减少培训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95.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55.58万元,下降13.1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865.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5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调整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核减相关经费。

“文物”(款)2021年度决算829.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8.04万元,下降20.06%。主要原因:结合工作需求,调整城楼地毯更换频次,对安保力量进行适度核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35.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4.24万元,下降23.7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35.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4.24万元,下降23.70%。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8.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79万元,下降22.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88.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79万元,下降22.55%。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缴费预算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99.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1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00万元减少26.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5.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减少4.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5.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减少4.8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69万元。2021年实有公务用车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70.69万元,比上年增加58.43万元,增加原因:2021年我委承担重大活动保障任务,部分日常运转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7.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实有车辆8台,138.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35.8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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