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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16    来源:天安门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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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变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名称和经费形式的函》(京编办事〔2013〕30号)文件精神,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的二级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天安门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及环卫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天安门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变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名称和经费形式的函》(京编办事〔2013〕30号)文件精神,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于2013年4月3日更名为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环卫督查科、环卫管理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34,实有人数23人。退休人员3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2578.91万元,比上年减少163.66万元,降低5.9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96.44万元,比上年减少162.83万元,降低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5.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他收入0.47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9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39.04万元,降低5.49%,其中:基本支出827.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54%;项目支出1567.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46%;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42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64.08万元,降低6.35%。主要原因: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4%;卫生健康支出46.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6%城乡社区支出2287.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0.9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16.5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60.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基本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6.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7万元,下降2.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46.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7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结余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87.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0.52万元,下降5.7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92.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34万元,下降8.7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减少;

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094.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2.17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27.2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实际在用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

算数

全年预

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60.30

1060.30

1059.75

10

99.9%

 9.99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1060.30

1060.30

1059.75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确保冬季降雪时车辆、游人通行秩序正常;确保突发事件时环卫保障迅速有效。

通过每日开展人工与机械清扫清运作业,完成天安门地区升降国旗、重大国事外事活动、冬季保障等环境卫生服务保障工作,主要有:

1.确保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确保冬季降雪时车辆、游人通行秩序正常;

3.确保突发事件时环卫保障迅速有效。

全年共出动作业人员约58200人次,专业设备4770车次,清运垃圾227.41吨,其中1月至4月118.3吨,5月至12月清运可回收物29.81吨,其他垃圾79.90吨,应急处突22次,好人好事23次,完成以下内容:

1.确保日常、重点时期、大型活动期间天安门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确保冬季降雪时车辆、游人通行秩序正常;

3.实现广场区域环卫作业“双三”标准,有效提升地区环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15分)

指标1:专业清洗次数

2

2

4

4

指标2:扫雪铲冰服务保障次数(次数)

符合市降雪预警次数

共6次

符合市降雪预警次数

4

4

指标3:符合垃圾分类要求清运车数量

≥4

5

4

4

指标4:人工捡拾三轮车数量

≥30

40

3

3

质量指标

(15分)

指标1:按时完成每次扫雪铲冰保障任务(时效)

符合北京市预警要求

6次扫雪铲冰任务均及时完成

5

5

指标2:广场区域杂物落地捡拾平均时间

≤15分钟

≤3分钟

5

5

指标3:广场区域无尘土残余量

≤10g/㎡

≤3g/㎡

5

5

时效指标

(5分)

指标1: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时间

2018年11月前(为三年招标一次的项目,第一次招标时间为2018年年底。合同时间为2019年至2021年

2018年10月15日

1

1

指标2:招标采购时间

2020年1月前

2018年12月31日

2

2

指标3:服务保障时间

全年

全年 

2

2

成本指标

(15分)

指标1:项目总费用成本

≤1246.3万

1059.75万元

5

5

指标2:人工费用成本

≤850万

≤850万

5

5

指标3:车辆费用成本

≤110万

≤110万

5

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30分)

指标1:日常服务保障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完成日常清扫清运作业

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完成日常保洁任务(增加了如厕条件,为游客提供了良好观览体验。)

10

9

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完成日常清扫清运工作。个别时段出现清扫不及时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自检、巡检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的效率。

指标2:重大国事外事活动保障

按照天管委工作要求,完成全年重大活动服务保障

完成“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

10

10

指标3:重大节假日保障

五一、十一节日期间,按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完成服务保障。

圆满完成重大节假日服务保障工作

5

5

指标4:完成应急处突环卫保障

协助地区相关部门完成应急处突任务

协作完成应急处突工作22次,

5

5

满意度

指标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指标1:驻区单位

≥95%

100% 

10

10

指标2:服务社会对象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98.9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广场东西侧路及纪念堂南侧移动卫生间服务

主管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

算数

全年预

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45.08

445.08

444.89

10

99.9%

 9.99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445.08

445.08

444.89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在天安门地区设置移动式冲水卫生间,解决游客、地区工作人员的卫生需求,具体如下:

1.在地区设置不少于3座移动卫生间,并提供服务。类型为水冲式公厕。

2.配备日常运行维护设与保洁人员,负责门前三包、厕内及周边的干净整洁。

3.为游客无偿提供卫生纸、洗手液等服务,服务期结束后拆除移走并清洁现场。

按照合同内容,结合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在纪念堂南侧区域设置3处冲水式临时卫生间,共设置厕位66个,有效保障了地区游客及工作人员的需求。期间配备了日常运行维护设与保洁人员,完成门前三包、厕内及周边的环境打扫工作。并为游客无偿提供卫生纸、洗手液等服务。服务期结束后及时拆除移走并清洁现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15分)

指标1:设置位置数

3

3

5

5

指标2:总厕位数(含小便池)

≥30个

66

5

5

指标3:服务日数

服务时间不少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15日

5

5

质量指标

(15分)

指标1:每日自检、巡检频次

≥1次

≥3

5

5

指标2:每日保洁消毒频次

≥3次

≥3

5

5

指标3:每处保洁人员数量

至少男女各一人

每处≥男二人女二人

5

5

时效指标

(10分)

指标1: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时间

 2020年2月前

2020年1月15日

5

5

指标2:招标采购时间

 2020年3月前

 2020年2月前

5

5

成本指标

(10分)

指标1:项目总成本数

≤445.08万

444.89

5

5

指标2:人工时数

≥960人·天

≥960人·天

5

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30分)

指标1:重大节假日保障

五一、十一节日期间,按实际情况增加保洁人员分流、引导游客,完成卫生间服务保障。

按照要求完成重大节假日保障

10

10

指标2:提高游客观看升旗仪式游览体验

每日升旗前一小时开放,为广场游客提供服务,有效解决游客卫生需求。

完成服务期限内,升降国旗游客的服务保障工作。

10

9

安装初期上下台阶设计安装时未充分考虑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群的使用安全性。

改进措施:及时重新设计并安装了新式台阶,增加步数、减低每阶高度、加固扶手,确保使用安全。

满意度

指标

(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20分)

 

指标1:驻区单位

≥95%

100% 

10

10

指标2:服务社会对象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98.99


 


附件: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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