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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来源:天安门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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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03号令)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门地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升挂国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天安门地区举行的外事迎宾、节日庆典等活动。

  (3)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组织协调天安门地区社会秩序、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天安门地区文物保护工作。

  (4)负责天安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天安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天安门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天安门地区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工作。

  (7)负责天安门城楼的开放与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12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等有关事项的函》(京编办行〔2013〕126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为1个运行调度中心、10个处室和机关党委。下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行政单位,以下简称“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环卫管理中心”)。北京会议中心和北戴河干休所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2019年5月21日调整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73人,实际69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6人,实际104人;事业编制120人,实际89人;离退休人员10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5291.26万元,比2019年58998.35万元减少33707.09万元,下降57.13%。其中:财政拨款24369.21万元,比2019年24679.45万元减少310.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922.05万元,比2019年34318.91万元减少33396.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原二级预算单位北京会议中心划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由31305万元减少为0。

  2020年支出预算为25291.26万元,比2019年58998.35万元减少33707.09万元,下降57.1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48.6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96%,比2019年8809.79万元增加538.81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为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项目支出预算15942.6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04%,比2019年18883.56万元减少2940.90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为天安门城楼修缮等重点工程项目2019年已竣工,2020年仅申请尾款。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天安门地区应急维稳、天安门地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天安门地区综合治理与食品安全管理、天安门城楼开放管理、天安门广场文化及环境治理服务、核心区及建国门到复兴门扩声系统运行维护、天安门地区旅游秩序维护、天安门地区文物及相关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服务、天安门地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及所属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3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22.30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调研学习国外关于应急管理、城市建设、安全运行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地区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水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8.71万元减少6.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到天安门地区就应急管理、城市建设、文物保护及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工作开展调研、交流的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3.6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5万元,其他2.65万元,比2019预算数26.22万元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9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8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83.6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304.5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包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城管天安门地区分局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0.5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1个,占全部52个预算项目的40.3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364.6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2.29%。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10台,234.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16070.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5776.46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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