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天安门地区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工作

日期:2022-08-1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打印 收藏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经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25日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条例,近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动员部署会,并印发了天安门地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贯彻《条例》各项制度规定,全面提升地区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及政府监管水平,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全力维护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00 京ICP备10032887号-2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